问: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
答:(1) 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;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。
(2) 受理的,发放受理通知书;不予受理的,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(3) 审核不通过的,发放不予核准通知书。
(4) 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(5) 赋码后,打印核准通知书。
(6) 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,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。
(7) 进行双告知。
(8) 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照。
问: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什么材料
答:1、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,包含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》、《经营者基本情况表》、《经营场所证明》表等表格,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,应填写《个体工商户(港澳居民)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,还应提交《暂住证》复印件;
3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及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》,没有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可以不用提交;
4、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,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问: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
答:1、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没有限制,不过大多数人都填3-5万左右,感觉这个范围还是比较适合的,但成立公司则需要规定投资资金,其中两人或以上合伙公司的每人最低出资额为3万元,独资公司的最低资金是10万元。
问: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什么条件
答:1、注册资金要求:对注册资本没有最低要求
2、名称要求:可以使用名称,也可以不用名称,但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,需要申请并核准登记后才可以使用。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、组织形式依次组成,组织形式可以选用“厂”“店”“馆”“部”“行”“中心”等字样,但不得使用“公司”“企业”和“农民专业合作社”字样。